更新时间:2018-07-17 08:07作者:李一老师
事业单位亦是如此。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第三步,建立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对工资的动态管理。
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形成严格的工资调整机制,近十年没有调整基本工资的做法在国际上是少有的。建立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就是要改变工资调整无规律的现况,使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
根据预算法和公务员法,我国对公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公共财政收入情况和生活成本变动情况,工资可能是涨,也可能是降。既然是动态管理,该调整的不调,是不守法;不该调的乱涨,也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