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07:36作者:李一老师
(九)三级主管: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管: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专业技术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一)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六)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七)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八)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九)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一)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分类录用,分类考核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职位。”李忠说。
在职务晋升上,李忠表示,分类管理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在日常管理上,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实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新规
可实行聘任制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按照公务员聘任有关规定,对部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实行聘任制。
国企事业单位副高两年以上可调入机关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调入机关,并根据认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担任四级高级主管以上职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新规
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应当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