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6:20作者:李一老师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大学生如何还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提前还款
(一)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每年1月至7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除7月)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二)存入提前还款资金时间:
1、如果你是农行卡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如果你是农行卡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
2、如果你是支付宝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如果你是支付宝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二、分期还款
请自毕业当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最后一年8月15日前或9月15日前,具体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计划)将应还本息(毕业当年起前两年只还利息)足额存入指定的农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中(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分期还款为按年计收,每年11月20日后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
(可联系户口所在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