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7:15作者:王新老师
第二阶段:推进创建阶段(2013年6月至9月)。全镇各村委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使乡村改造初见成效,明显改观,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区20周年和建港45周年。
第三阶段:全面深化阶段(2013年10月至3月)。积极打造我镇“美丽乡村”典型,巩固改造成果。
我镇“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常年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创建机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镇规划建设站,办公室主任由杜胜初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高效地做好“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2.加大投入,重抓基础。早计划、早动员、早整治、早见效;同时,常督查、常评比、常激励、长巩固,夯实“美丽乡村”洁化、序化、美化、绿化、环保化基础。
3.强化督查,总结经验。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实践摸索;要善于挖掘工作中的创新机制和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形成特色和创建模式,示范引领、推广,切实推动我镇“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