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12作者:才子老师
六、考试办法
全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必考项目或选考项目考试。各县(市、区)应组织测试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七、评分办法与标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转换成分数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评定。其中女生掷实心球项目的成绩,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63分以下的距离更改为:
单项得分63605040302015
距离(米)5.85.25.04.54.03.53.0
八、计分办法
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255分及以上,B为210分-254分,C为180分-209分,D为179分及以下)。其中,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这一必考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即:如果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的成绩低于或等于59分,其选考项目的成绩无论多高,最后的总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级为D级。
九、有关免考缓考等的规定
(一)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申请免考程序为: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级参加招生录取。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各县(市、区)教育局于考试前一周,将全县免考对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备案,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免考对象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后的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后补考,缓考者的补考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后补考处理,其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后补考成绩为准。
(四)借读生、往届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参加体育测试,借读学校必须做好借读生的考务工作。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