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35作者:三水老师
注重系统综合。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促进科学评价。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2016年—2017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制度。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总结完善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18年,启动全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当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21年,整体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青海特点的考生招生制度。
四、主要改革内容和措施
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调整优化办学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努力破解择校难题。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以学区为单位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小学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入学后随机编班。严禁将社会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依据,同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改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式。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现行中考招生制度,实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同时将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优化操作办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