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01作者:才子老师
8.录取:
(1)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录取依据考生成绩,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2)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3)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我校将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八、证书颁发
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九、监督和约束机制
1.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考试的全部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招办处理;
4.其它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世岳
联系电话:0971—630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