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7:17作者:王华老师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助困制度
第十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物价核定标准为准。
1、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文史类专业,2500元/年/人;理工类专业,2800元/年/人。
住宿费:1000元/年/人。
2、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②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
③学院奖学金:一等奖500元/年,二等奖300元/年,同时还设有多种单项奖学金。
3、贷款及特困补助:
经审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为5000元/年;学院设有特困补助,并设立多个临时和固定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