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5:14作者:王华老师
要严格享受加分投档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落实加分投档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省招办、考区招办及中学要详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的加分投档条件,包括:考生姓名、所在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等。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加分投档资格造假事件,对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四)市、州招考办对辖区考区招办、中学的高考报名工作做好指导、督查和管理。
二、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名信息由中学和考区招办负责录入。重点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高中学考号(省外就读高中生注册登记号)、报考科类、应试卷种、考试类型、户口类型、加分投档条件、限报类型、考生父母信息等项目。省上接受考区招办更改信息报告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5月底以前。但准考证编排以后不准修改科类。
《报名登记表》原件由考区招办保存,报名信息以数据库为准。报名信息电子表格按一式两份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学校和考区招办盖章后,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发给考生做核对用(考生每作一次修改,就要重新打印确认一次,并对之前的打印件注明“作废”字样后由考区招办妥善保管,录取工作结束半年后才能销毁)。考生和家长要对自己确认的信息负责。
考区招办对考生报名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负全责,不得将报名信息泄露给与招生工作无关的部门或机构,否则一旦造成诈骗或经济损失,将严肃追究考区招办的责任。
(二)考生和家长的户口簿必须是公安部门正式入网的打印件,三枚专用印章齐全。凡是曾经从省外迁入我省的户口,必须提供考生、家长及家庭成员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并由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县(区)公安局加盖户口专用章。
我省高考中的“直系亲属”只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将户籍迁移手续中的“非直系亲属”在户口簿上改成“直系亲属”的,不予报名,责任由变更部门承担。
(三)单考单招、专升本、高水平运动员、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五年制直升等学生也要采集报名信息。由相关高校负责报名、信息库报送。具体事宜与辖区考区招办衔接,报名所需号段与普招处联系。
高校确定录取的保送生、单独参加残障生招录院校考试的我省生源,到户籍地县(区)招办报名(西宁市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辖区招办报名),建立报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