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5:11作者:王华老师
四、为保证招生院校有足够的合格生源,对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合格生源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生要按照《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凡表中内容涂改或填写要素不全的,一律按废表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于体格检查结论确认当天在青海省招考信息网公布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并向省招办提供合格生源名单和电子信息。军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指挥专业合格者,视为非指挥专业合格,可参加指挥专业、非指挥专业录取;非指挥专业合格者,只能参加非指挥专业录取,不能参加指挥专业录取;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军校和国防生专业均不予录取。
五、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保证公平选拔、公正录取。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并严肃查处。各县(市、区、行委)招生办公室要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指导考生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报志愿,组织开展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宣传,做好考生和家长咨询工作。
六、考生填写用《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和《军检工作手册》,请考生从青海省招考信息网(www.qhzk.com)自行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省军区:0971-6391226
举报电话:省招办:0971-6304876
省军区:0971-6391226
省纪委驻教育厅监察组:0971-6312917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军区政治部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