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08:34作者:王新老师
实现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的录取方式。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实行按6个科目总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80分,总分62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016年,实行按7个科目总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生物80分,总分7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017年,实行按8个科目总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总分78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从2016年开始,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从2016年开始,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