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09:49作者:三水老师
应当说,这是一种令人尊敬的工作伦理,这种伦理在中国源远流长,祖祖辈辈的家庭与公共教育就包括勤奋工作。中国人在方方面面的成就,包括这20多年来的经济奇迹,端赖这种工作伦理。日本战后的发展奇迹,也是日本人玩命工作的成果。而欧洲经济之所以丧失竞争力,与其工作时间不断缩短、人们缺乏工作热情有极大关系。
或许可以说,过劳死的根源,也许是我们文化中固有的一种美德。很多人拼命工作,包括连续加班,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愿的选择。他是为了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这些员工也清楚知道这对健康有害,但经过权衡,他们宁可承担这种风险。对此,医疗专业人士当然可以从健康角度提出劝告,但这种工作伦理本身却是无可指责的。毕竟,健康与收入究竟哪个重要,这是个人选择范围内的事情。有些人重视健康,有些人重视当下的收入,似乎是无所谓高下的。毕竟,活着本身并不是人活着的唯一目的。
当然,某些私人和外商企业不合理的用工制度,确实可能给员工带来不正常的压力。比如,企业把员工的基本工资定得很低,员工为了多挣一点钱而被迫主动要求加班。防止这种自我强制的最有效办法是,政府尊重员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自由,并在员工自认为权益遭到侵害而寻求救济的时候,行政和司法机构能够提供及时而有效的救济。政府必须相信,只有员工自己才能最准确地在加班压力与收入或个人前程之间进行取舍,只有他自己能够判断怎样的企业劳动制度才算不正常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