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1:11作者:三水老师
二、发展推优人员有如下标准:
()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产党。对中国产党有强烈的向往。能够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支持党的领导。
()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处分。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和接受班、团及系所分配的任务。
()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系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产党。
()学习积极向上,态度端正,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能够刻苦学习,求知欲强、学习成绩优异。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创新意识。正义感和责任心强。能够表现当代大学生的优良品质,有强烈的为祖国统一、富强、实现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愿望。
()工作上有极高的热情和激情,能够吃苦耐劳,塌实肯干,并且具有良好的集体精神。
()生活上具有乐观的态度,能够积极的对待各种困难,积极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公益活动。
()能够处理好人际关系,为人正直、朴实、诚恳,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具有一定的凝聚力。
()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为学校和班级有突出的贡献(如:参加某项活动,并为学校和班级获得荣誉)。
()能够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并且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热心公益事业、义务献血、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外社区活动及义务劳动。
如果通过以上标准的学生干部及普通同学均有推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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