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0:48作者:三水老师
、由镇人大负责对镇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要求、形式、程序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来信来访意见,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上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然后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政务公开督查。
、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归档及时。
、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进行一次督查,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办事,不按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公开内容不真实的,行政主要领导要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内容严重失实、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而又解释不清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行政主要领导责任,严重违纪的要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职责:研究和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制定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研究确定每期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综合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等,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群众监督。要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在办公楼设立意见箱,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将办事承诺、办事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将应公开的内容及时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