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卫生管理水平实施意见(2)
更新时间:2018-12-05 20:30作者:三水老师
平,强化卫生意识。
.各区(市)县按照评价标准,对学校食堂、厕所、宿舍、饮用水、卫生(保健)室、师生个人卫生行为和校园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开展卫生专项整治,要与统筹城乡教育试验区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协调发展。
.要重视和加强中小学校专职卫生人员(保健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食堂管理、食堂从业、宿舍管理、安全监督等方面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在开展卫生专项整治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卫生安全管理,完善监控网络,定期开展检查;学校要按照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四、建立责任制
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是省教育厅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对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区(市)县教育局要调查了解,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落实、敷衍了事,造成卫生安全事故,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