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2)
更新时间:2018-12-05 20:17作者:三水老师
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政务工作主要通过宣传栏、公告识、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及时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透明度。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要积极主动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进行汇总,由办公术审,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虚报局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股室(中心)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各股室(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股室(中心)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不得延误和违规公开政务信息。各股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终考核,对影响机关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股室(中心)和个人责任,逗硬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