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0:05作者:李一老师
(三)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从服务用语、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等最基本的规范抓起,加快诚信制度建设。按照亲民、利民、为民和优质、便捷的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在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要明确权限,公布程序,强化监督。要狠抓首办负责制、行政执法预警制、对外时效服务承诺制等项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失信成本,遏制失信行为,推动诚信建设。
(四)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诚实守信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诚信氛围。大力宣传主题创建活动中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主题创建活动中来。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题创建活动在市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局和市直各分局组织落实,市局人教科负责协调。各单位要把主题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主题创建活动具体要求,抓紧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及时做出安排部署。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排查出本单位在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主攻方向,明确阶段性目标。市直各单位要抓住中心城区集中整治环境活动的有利时机,掀起主题创建活动的热潮,以此推动面上整体工作深入开展。
(二)抓好推进活动。各单位要采取专项调研、座谈交流、队伍培训、技能竞赛、读书演讲、典型宣传、评比表彰等形式推进主题创建活动开展。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市局将于月底会同市文明办联合表彰家 “全市工商系统文明诚信窗口”,在此基础上,选送家单位参加市文明委组织的“全市十佳文明诚信服务窗口”和“全市十佳文明诚信执法窗口”评选。
(三)强化督办落实。市局采取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形式进行督办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市文明委将把开展主题创建活动的情况作为申报新一轮“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要把开展主题创建活动与做好新一轮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申报推荐迎检工作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督办落实,确保主题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