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0:03作者:王华老师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对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并测算审定水管单位定岗、定员编制,把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编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地税局职责:参与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原值的核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限或固定资产折旧率,对水管单位和分流人员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各乡(镇)要参照《××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乡(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领导辖区内小(一)型及以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