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市区国有土地擅自出租改变用途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2)
更新时间:2018-12-05 19:57作者:王新老师
在短期内促使市区土地市场进一步形成规范有序、竞争公开、环境公平、严格管理的氛围。提高社会各界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合理使用国有土地的意识,并树立自觉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观念。三、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的具体程序如下:、宣传发动阶段(月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市区国有土地擅自出租和改变用途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在市级主要媒体发布市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国土门户网站等大力宣传开展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和开展专项整治的范围、目标,以增强对国有土地实施有偿使用的认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政府领导和市国土局将就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并在城市广场安排一次规模较大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规划确认阶段(月份)重点是对已经掌握的涉及专项整治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通过实地勘测、查对档案等手段对位置、面积和原批准情况进行确认核实,并由规划部门对用途进行审查,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提出明确的、可操作的审查意见。、分批整治阶段(至月份)根据专项整治范围内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本阶段工作具体分四步进行:()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超过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一轮集中整治。()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超过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二轮集中整治。()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超过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三轮集中整治。()-月份:对专项整治范围内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扫尾整治。、总结检查阶段(月份)经过四个阶段的综合整治,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回顾,按照治理要求,逐一梳理和督查,把好的经验整理后形成制度,对整治阶段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协调和监督,同时对好的典型进行表彰宣传,差的单位通报批评,直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已经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土地租金的的国有土地,及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立台帐,纳入规范管理,对拒不签订合同、及签订了合同不交土地租金的单位和个人,借助部门联动的力量,通过经济、法律的手段,迫使其自觉的交纳。四、开展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专项整治范围内所涉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经规划部门审核,符合城市规划,允许改变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出让或租赁);、专项整治范围内所涉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经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