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社区建设方案(4)
更新时间:2018-12-05 19:56作者:王华老师
行姜委发[]、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在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实施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围绕“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宗旨开展工作。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实现中心下移。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需社区居委会协助的,凡有专项拨款或收费的,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社区居委会。公用事业单位、其它社会组织需社区居委会代办的工作,经自愿协商、合同约定,实行有偿服务。姜堰镇、民政局要在借鉴外地成功做法基础上,认真调研论证,根据市级相关有关部门经费来源情况和在社区的工作量,起草《姜堰市有关部门职能与经费同步进社区实施细则》,经市社指委讨论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决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探索社区发展途径的多样化。要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推进力度,认真监督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规范诚实地开展工作。积极实施社区公服务事业管理模式的改革,尝试社区公服务经营权有偿转让,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社区群众对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率和参与率。四、姜堰市城区社区建设方案的理论依据姜委发[]、号文件精神,明确了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在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实施权力下放,重心下移。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围绕“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宗旨开展工作。要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实现中心下移。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五、姜堰市城区社区建设方案的效果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转变职能、重心下移、勇于创新、创造特色、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实现“建设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新社区”的目标,个社区人员配备到位,办公条件改善,做到有房可用,工作基础夯实,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功能得到完善,新的社区工作机制形成。各社区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