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7:00作者:王新老师
四、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务求实效。
要继续深入宣传《禁毒法》,要针对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着重宣传禁毒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让社会各界了解禁毒法、支持禁毒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着重宣传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果。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特长和优势,对禁毒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新闻记者多深入一线进行采访,把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推动禁毒工作深入人心。同时,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宣传效果的评估,务求实效。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推动《禁毒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
各级文明委、各精神文明创建共建单位要结合和谐社区建设、“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等活动,组织禁毒志愿者小分队进社区、充分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法律学校、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等阵地,通过举办《禁毒法》知识专题讲座、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开展讲解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社会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和法律意识。
各级文明委、各精神文明创建单位要结合“不让毒品进校园”、“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大中小学校集中开展《禁毒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禁毒法》知识,树立远离毒品、参与禁毒的意识,确保“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
各级文明委、各精神文明创建单位要以本系统本单位职工为重点以禁毒志愿者宣传小分队为依托,深入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大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禁毒法》宣传教育。
各级文化、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禁毒志愿者宣传小分队深入公共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开展《禁毒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宣传、教育部门要以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全面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特别是毒情严重乡村的《禁毒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普及宣传、文化下乡等活动契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农村电影插播《禁毒法》宣传片、农村广播每日一播、制作发放适合农村特点的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推动和加强农村地区的《禁毒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