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04:44作者:王华老师
第二,建立“三项机制”是深化我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近几年来,立足于反“四风”、正党风、转作风,省委相继出台和完善了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从严管理干部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体现了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从严管理干部工作成效显著。建立“三项机制”,突出了鼓励激励,更好地体现出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
第三,建立“三项机制”是激发全省干部队伍活力的迫切需要。当前,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伴随着少数干部的各种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动力不足,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建立“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把明规矩立起来、挺在前,一方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决不能胡乱作为;另一方面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决不能毫无作为。
第四,建立“三项机制”是巩固我省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内教育逐步实现了由治标向治本深化,净化了党风政风,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解决党内问题,仅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制度机制来保证。建立“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当前和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进一步构建起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二、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
“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简言之,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一是能者上。就是要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为那些工作优秀、全面发展的地方和部门颁发奖牌、授予称号,向那些考核优良、进步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给予实惠,对那些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从而激励全省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在现有考核激励措施基础上,提出现金奖励“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向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倾斜等一系列新的激励举措,进一步强化了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