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25作者:李一老师
中国人始终把规矩视作客观的标准,不可逾越或违背,把守规矩或不失规矩,作为对自己品行的要求。《通典》说:“规矩权衡不可枉。”表达的就是这种刚性要求。我国古代先贤以“平生不失规矩”要求自己。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说的“规规矩矩做人,规规矩矩做事”“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等,都是传统规矩意识的具体体现。
我们党在工作中创造性地运用了“规矩”的概念。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都在重要场合使用过“规矩”这一范畴。1940年1月,毛泽东在出席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农工展览会开幕典礼时指出:“八路军有两条规矩,一条就是官兵合作,一条就是军民合作。”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在中央党校作《整顿党的作风》演讲时说:“现在我们的党校也要定这个规矩,看一个学生学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怎样看中国问题。”1975年2月,邓小平在《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讲话中说:“值班不准喝酒,这是历来的规矩,现在也不严格执行了……必要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恢复和健全,组织性纪律性一定要加强。”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讲话指出:“我们党历来的规矩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基本的组织纪律,它既是民主制的重要内容,又是民主集中制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胡锦涛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中指出:“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严格按党的政策和规矩办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讲规矩、守规矩历来受到高度重视,并应用在治党治军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但从政治的高度全面系统地阐释规矩,并把它上升到思想理论的层面,还是从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始的。
基于中华民族普遍的朴素的规矩意识,提出政治规矩,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提出要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时总书记基于传统意义上的规矩,基于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规矩意识,创造性地提出“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把“政治规矩”从传统的大众文化心理的规矩意识中分离出来,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文化的规矩意识。以此为标志,中华文化除传统的一般意义的规矩之外,增加了“政治规矩”这一鲜明内涵。由此可以看出,提出政治规矩不仅拓展了中华民族规矩意识的内涵,而且启迪人们从更高的要求、更深的层次审视和珍视中华民族的规矩意识,使之更好地服务当今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