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5:18作者:李天扬老师
子不教、父之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教训都是惨痛的,但凡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他们就不至于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党组织对干部应有责任和温暖,平时加强管理,小事上多说着点,干部就会少犯一些错误,这是最大的爱护;党内关系庸俗化、搞一团和气,看起来是“宅心仁厚”,实际上是对干部不负责任,是害了干部。纪检机关对发生在身边的每个案例都要深入剖析,追根溯源,反思自己的责任。管理和监督不能流于形式,接到了对纪检干部的反映,哪怕是一封群众来信,都要认真处理。有些事情看起来是小小不然,但问题很可能就隐藏其中。对问题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谈话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组织找干部谈话,体现的是对干部的爱护,被谈话的干部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让干部在会上谈一谈,既是对本人的监督,也是给其他人敲响警钟。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纪委要作表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管党治党,就要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告诫,违反纪律动辄则咎,作出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应该是最大多数,是常态化的;对违纪行为的轻处分,或者适当的工作调整应该是大多数,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的关键;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该是少数;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不仅破了纪和规甚至涉嫌严重破法的,就要立案审查,但这是极极少数。
“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说的就是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委机关党委,都要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把严明纪律落实在日常,真正体现对党员和纪检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