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5:17作者:李一老师
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27、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其代表资格应当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28、什么样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
答:对于严重违反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29、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其余成员均自然免职。(《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30、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采取哪一种纪律处理措施?
答:解散。(《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31、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32、党员违犯党纪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33、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这种情况由哪个部门决定和批准?
答: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34、党员违犯党纪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答:(1)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2)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二十条)
35、从轻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