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21:52作者:李天扬老师
“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正人必须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徽标是一个篆书“正”字,这高度概括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职业特征和本质要求。我们要始终把“正派、正气、公正”作为一种操守、一种品格、一种风骨,做到为人方正、处事公正,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要保持一身正气,带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经常打扫思想尘埃,时时自警自省,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抵制,面对私利诱惑稳住心神,切实做到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要坚持秉公执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刚直不阿、不徇私情,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将“正”字贯穿执纪办案全过程,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
“严”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更高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干部身处聚光灯、放大镜下,广大群众看着、其他干部盯着,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必须把“严”字作为座右铭,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严守道、以严凝神、以严聚气。要严于自律克己慎行。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需要正常的社会交往,但要有原则、有规矩,把握好度,对拉拉扯扯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能办的事不办,做到知所守、知所惧,不越雷池半步。要坚持从严监督管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