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14作者:李天扬老师
9、考核考察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政治审查。
10、接收对象的培训方式
主要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入警培训时间为6个月,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分别为3个月。
11、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筛选淘汰之规定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12、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时间、任职时间和职级待遇
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13、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的工作岗位安排
经考试考核、政治审查、档案审核合格,参加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后,面向全区消防部队分配。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
14、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的服役年限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具体服役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15、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五、接收方式和程序
1、网上报名。请登录宁夏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系统(宁夏消防信息网http://www.nx119.org.cn/)报名,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无需重复;联系电话一旦确认后,请时刻保持畅通;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报告;每人需邮寄“自荐书”和所在院系的推荐表,其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并附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8张。邮寄材料信封的正下方标注“网上报名编号”、姓名、院校名称、所学专业。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