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5:14作者:王华老师
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且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国家助学金有何区别?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金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7、何时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8年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 :7月15日至9月10日,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8、如何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宁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nxxszz)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2.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93或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咨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教育部门生源地助学贷款联系电话、资助中心名称
兴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51-6716005
金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51-5671457
西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51-207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