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7 11:04作者:王华老师
二、录取工作
(一)5月上旬宁夏教育考试院通过网上录取的形式组织招生院校进行录取。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科目组进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二)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参加本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本科招生院校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各本科招生院校须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42号)的收费标准,向宁夏教育考试院缴纳专升本招生录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