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8:46作者:李天扬老师
试成绩的百分比计入。
2016年起,学业考试社会政治科目满分值将调整为80分,其他学科分值不变。
5.学业考试实施。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阅卷、成绩评定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海曙、江东、江北和高新区学业考试的阅卷、成绩评定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英语听力测试播放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英语听力测试顺利进行。学业考试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阅卷结束后,成绩下达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汇总向当地中招办申请复查。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6.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2016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优质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为1A3P及以上等第,推荐保送生应为2A2P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为4P及以上等第。科学实验考查由各地中招办牵头,教研部门具体实施,学校和仪器装备部门配合,时间各地自定。2016年新招收的初一学生,采用新的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指导方案另行下发。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段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
7.志愿填报与录取。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要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具体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由各县(市)区自定。
8.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招生。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是指在招生区域内社会公认度高,教育质量卓越的示范高中。各地应本着有利于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原则,做好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招生工作。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总额的50%,其中85%的名额原则上以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其余名额可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保送推荐工作要体现方案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提高公认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要以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不公开排队,不加重学生负担。被保送学生需参加区域统一的规范性测试,录取率不低于80%,考试说明将在宁波教科网上公布。文综、理综测试试卷难度系数应控制在0.65以上,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或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命制,全市保送生考试时间统一在5月24日,上午9:30—11:30测试文科综合(语文、英语),分值为150分;下午13:00—14:40测试理科综合(数学、科学),分值为150分;下午15:10—16:10测试社会政治,分值为100分。社会政治试卷难度系数为0.75左右,采取开卷、半开卷形式,测试结果以A、P、E等第呈现,A等比例在50%左右,E等比例不高于3%。社会政治科目测试结果为E等的,不予保送。保送生同分录取时,社会政治成绩A等者优先。
9.特长生招生。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需招收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特长生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学校要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章程应包括招生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专业测试办法及录取办法等信息。特长生特长所对应的综合素质测评项应为A等,面试时间不早于4月15日。(普通高中各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10.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规定,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2016年不再实行提前招生,有关学校可在招收的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实施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开展个性化教育,为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
11.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院校招生。统筹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院校招生,志愿兼报,统一录取。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稳定“3+2”、“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专业覆盖面,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与应用技术型高校共同探索“3+4”人才培养模式。稳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