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4:53作者:李天扬老师
【关于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1】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江苏大学在全校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专门下发《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把学习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活动,组织相关专业师生深入社区、公共场所和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举行主题班会、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比赛、篆刻、手绘、手抄报等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电视、展板橱窗横幅等传统媒体和校园网络、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法治建设水平。
【关于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2】
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开展,积极打造平安、文明校园,根据浙教电传××××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我区中小学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宪法日宣传工作。在接到上级活动通知后,我区第一时间转发了浙教电传××××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规定通知》,同时要求辖区中小学结合自己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开展活动。各校全面开展了“五个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