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17:03作者:李一老师
3、媒体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一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肉类消费安全常识等在xxxx市商务预报网站上公布,透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二是组织xxxx市电视台、xxxx市日报社等媒体记者到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了解我市生猪定点生产加工过程及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到xxxxxxxx花渔洞国家粮食储备库了解粮食储存质量和仓储管理状况。xxxx市电视台6月17日在xxxx新闻联播中播放了采访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和粮库的新闻,xxxx日报6月14日头版刊登了图片新闻,资料为:“6月12日,市商务粮食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鲜肉检测中心开展执法检查。6月11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为配合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国家粮食储备库及市场上销售的酒类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从食品源头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4、对酒类流通行业市场进行严格管理,组织商务执法人员对市中心城区专卖店、超市、饭店、散装酒经营店进行了检查,重点对《xxxx省酒类销售许可证》办证状况,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和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状况。6月13日全天,出动执法人员12人,检查专卖店、超市、饭店、散装酒经营店共40家,开据现场勘查笔录20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20户,行政处罚先行通知3户。
四、群众反响良好,宣传活动社会效果明显
由于xxxx市商务粮食局领导高度重视,承办科室组织周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社会各界了解了我市屠宰行业和粮食仓储管理的基本状况,对“问题肉品”、识别陈化米、识别优质面条等有了必须的辨别潜力,同时透过新闻媒体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维护肉类、酒类和粮油食品的安全中来。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十二):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的潜力,增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和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根据《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同全县一道于XX年5月3日至7日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周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活动开展的状况总结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