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8 21:10作者:才子老师
2.入梅时间晚,出梅偏早,雨量偏多,分布不均。今年我县从6月17号入梅到7月7日出梅(梅雨期21天),梅雨期平均降雨量362.2毫米比历年平均257.0毫米偏多40.9%,时空分布不均。
3.水库山塘长期处于高水位,突发性暴雨天气增多。
4.江河水势相对平稳,浦阳江浦江站最高水位出现在6月22日12时,到54.2米,离警戒水位1米。
5.今年没有遭受台风和干旱灾害。
(二)灾情
20xx年我县遭受多次突然暴雨袭击,产生了一定灾情。据统计倒塌房屋88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90公顷,成灾469公顷,损坏堤防159处,损坏护岸22处,直接经济损失3560万元(其中水利设施799万元)。
6月20日至24日入梅后遭受强暴雨袭击,平均降雨量175毫米。暴雨使我县遭受了一定损失,倒塌房屋5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13公顷,成灾305公顷,损坏堤防142处,损坏护岸16处,中断公路3条次,直接经济损失2451余万元。其中水利损失630余万元。8月20日,暴雨使农作物受灾面积267公顷,成灾164公顷,损坏堤防17处,损坏护岸6处,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二、取得主要成绩和经验
1.狠抓责任制落实。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旱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今年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整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落实了440座小型水库和重点山塘责任人,4月10日在《今日浦江》报公布了小(二)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巡查人、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重要山塘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联村干部)、基层防汛责任人名单,接受公众监督[中型和小(一)型水库分别由省、市防指公布];签定了防汛防旱责任书、水库安全责任书和巡查协议书;重申了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较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促使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防汛责任单位和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保证一旦发生险情,相关人员能及时到位,组织抢险救灾,满足防汛防旱需要。
2.狠抓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指《关于加快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防指〔20xx〕19号),全面组织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有防汛任务的村都能在年底达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规范化要求,基层有效应对洪涝台灾害的能力显著提升,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