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22:57作者:李一老师
(三)积极履职,当好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
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以改善易受损群体境况、维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目的,扎实开展“三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救护工作有了新突破。积极开展救护演练工作,淮西社区红十字服务站与消防支队对居民进行火灾知识宣教、现场灭火技术演练,与繁荣小学一道组织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增强了居民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二是救灾工作取得新成就。汶川、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区红十字会积极行动,向社会发出紧急呼吁,并组织机关、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共募得善款68.15万元,接收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15.8万元,及时上交市红十字会专用帐户转交灾区,向灾区人民伸出了援助之手。三是救助工作彰显新成效。我区红十字会利用中秋、春节等节假日开展“博爱进万家”活动,为社区的低保户、残疾人、特困家庭送去食用油、床单、被套、棉衣、棉被、大米等慰问物品,对患有重大疾病等来红十字会请求救助的家庭,及时上门走访,了解困难原因、家庭境况,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层层把关,把党的温暖送到确实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众中,为促进“和谐”的建设作出贡献。近年来,共为特殊群体拨付救助款项23.98万元,为1540人次提供了各项救助活动,获得群众的好评。
一、积极开展救助活动,打造红会知名品牌
今年我会继续发扬红十字会人道、博爱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打造了我县红会的社会知名品牌。
1、情系特困农民,开展新农合救助
我县自20xx年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参合率逐年上升,从20xx年的60.7%上升到今年的98.3%,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但由于我县是一个贫困县,仍有部分特困人群因无力支付个人应当交纳的10元钱,不能参加合作医疗,享受不到党和政府的这项优惠政策;有的农民因患大病重返贫困,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我县红十字会按照《xx县红十字参与新农合试点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推进了新时期农村的发展。针对参合特困农民大病报销后仍十分困难的实际,今年春节期间,为确保特困参合农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月12日,我们在县中医院举行了红十字会救助特困群众救助金发放仪式,共为164个贫困家庭分别发放300至4000元不等金额的救助金12万元,解决了这些特困参合农民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度过了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收到很好的社会效益,老百姓敲锣打鼓送来锦旗一面,提高了红会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