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22:24作者:李一老师
二是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武汉、黄石、鄂州、宜昌、武穴、兴山、广水等市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联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联通公司、《今日湖北》杂志社于2010年1月19日在洪山礼堂共同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省消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家具协会、省室内装饰协会、省家电管理办公室、《长江商报》、《今日湖北》杂志社和武汉市等九地、市消委(协)及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湖北福汉木业公司等80多家企业以及在汉20多家新闻媒体共15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会议宣讲、解读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对全省消费者组织宣传贯彻年主题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湖北福汉木业公司等企业代表畅谈了宣传落实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设想和打算;长江商报、今日湖北等新闻界的代表畅谈了媒体在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工作中应发挥的重要作用;荆州市消委会作为基层消费者组织的代表结合实际谈了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安排。座谈会中达成多方共识,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支持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的一项职能,是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应该树立起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消费不忘社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理性维护权益,真正体现出“三个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