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1:46作者:李一老师
1.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农机质量监管。我站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注意突出重点,积极与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生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机产品,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杜绝劣质农机产品流入市场,从根本上杜绝“三无”产品,防止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
2.加强联合检查,开展打假工作。我站与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对农机市场的监管力度,针对我市各农机市场、集散地,采取拉网式检查,摸清情况,突击行动,整顿农机经销网点和维修网点。我市出动工作人员260人次,农机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10两次;印发宣传材料1500余份;检查农机维修点21家;农机配件经销网点30家,抽查网点10家;检查农机配件240件;农机经销商6家,抽查承担“三包”责任经销商3家。抽检单位皆符合农机质量监管标准,不存在违反规定及假冒伪劣商品。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为消费者营造了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了农机市场健康和谐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3.强化农机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管队伍建设。成立了农机质量投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农机质监站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机“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丰富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地提高了农机投诉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投诉处理能力。设立农机投诉、事故举报电话,受理农机质量投诉,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力度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制定农机销售、维修网点管理规定,明确农机销售、维修网点农机质量保证,加强农机维修、经销网点的审查,严格办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我市农机产品质量。
(五)组织培训,提高维权意识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积极组织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我市农机具数量日益增加,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缺乏专业技术培训。自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成立以来,深入各乡镇检查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情况,对农机经销企业、农机配件经销点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并组织参加培训。2015年秋季,组织农机维修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65人次,提高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等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举办法律讲座,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机户维权意识,农机经销企业、配件销售网点、维修网点服务意识,维护农机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