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3:43作者:李一老师
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协调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在支队的积极争取和协调下, 3月11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局长暨道路交通、消防、禁毒工作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旗区政府的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3月11日下午至12日,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对2016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与各大队签订了《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各大队也都相继组织召开2016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4月下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后,支队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两个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了明确要求;支队通过召开会议、网上转载会议材料等形式对会议精神逐级进行传达,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上半年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问题。各大队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在2016年制定执勤执法十不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不间断就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地交警部门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这一主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孟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对规范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支队于年初制定了规范执法培训计划,要在年内分批组织全体民警(包括协勤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且所有培训的民警都要参加考试、考核,以考核检验培训,以考核促进培训,以实践检验培训。3月2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全市交警系统规范化执法培训班,全市11个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岗路勤中队长、业务骨干以及支队秩序大队全体民警共计19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日至7日,支队举办了两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培训班,190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参加了培训;6月9日至11日,支队举办了全市车驾管业务员培训班,各大队分管领导、业务员194人参加了培训。半年来,全市先后有756人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