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3:30作者:三水老师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交通部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按照市海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的通知》(昭市海电【2015】3号)文件安排,我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海字【2015】4号)文件下发各船乡镇,明确了这次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治理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渡口船舶,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隐患跟踪监控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严格控制隐患转化为事故;三是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真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全年共整改隐患6起,打击取缔三无船舶1艘。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我处十分重视抓好春运、六月安全月、汛期、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坚持提前介入,制定监管计划,抽调人力,集中力量实施现场检查,同时,督促各渡口船舶签单员认真履行签单发航职能职责,确保船舶安全渡运。针对汛期水位高涨的情况下,我处及时发布封航封渡令,确保了水运安全。
全年共出动检查210天,出动车辆40次,查船113艘,整改隐患6起,打击取缔三无船舶1艘,发放宣传画册25份,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五、大力推进海事行政执法工作
我处在水上交通行政执法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从严管理,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即三乱现象的发生,错位、移位执法得到有效遏制,打击和惩处了一些违法、违章船舶。2016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起,行政警告2起,强制销毁三无船舶1起。
六、配合上级业务管理部门认真开展运输船舶年度核查和船员审验培训学习工作
为了确保我县水上交通安全,进一步提高船员安全生产意识,使船舶经营合法化。6月23日至29日,市航务处、海事局派人到我县组织全县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持证船员开展运输船舶的核查和持证船员的审验学习工作。我处积极配合,参加核查的11艘船舶也全部过关,参与培训学习的船舶驾驶员和司机员28人全部合格,有6人参加五等船舶驾驶员升四等船舶驾驶员的考试培训学习。学习期间,我处还督促船舶经营人办理过期保险手续,确保我县水上营运船舶证照手续齐全有效,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