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1:31作者:王新老师
7由就读学校组织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学校报名”,其余在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招办报名”。
8在区外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在预报名时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出示成绩报告。
9预报名时,考生依据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选择相应考生特征,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未选择的视为放弃政策性照顾,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高考加分政策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从2015年起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招考委〔2015〕2号)执行。优先录取按教育部年度招生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对拟享受体育类、奥赛类、科技类和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类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加分材料反映的时间必须是2015年1月1日前。对拟享受军人类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条件。
10有意向在录取时参加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录取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该项目录取资格审核,不能参加该项目录取。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暂按2016年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文件执行。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7内蒙古高考报名入口已开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12日,望广大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