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05:11作者:才子老师
(一)生活用品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教育部(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中国纤维检验局《关于印发2015年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打假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纤局法发【2015】16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校对2015级新生床上物品采取竞标方式选取供货厂家,备有标准成套生活用品(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15级新生住宿生活用品说明)。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防止学生将不合格及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影响本人和公寓楼的公共卫生安全。学校提醒新生及家长,不得购买小摊点、非质保企业、无合法证照经销商的生活用品,凡购买以上企业或私人生活用品的,学校不允许带入公寓楼。
(二)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1、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校奖学金;(5)社会奖助学金。
2、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新生入学需自备画夹、画板等用品。
(四)新生报到前请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按时报到。在包头站下车的新生可乘46路公交车到包头师院站下车;包头东站下车的新生可乘5路、10路公交车分别在供电宾馆站、青山法院站下车。
(五)为了与家庭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召开新生家长会,从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与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平台。请将家庭详细通信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信息填入《包头师范学院新生家庭信息联络表》,以便学校与家庭联系。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包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电话:0472-619309318648475699
传真:0472-6193092
温馨提示:请同学们注意旅途中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