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3 23:10作者:王华老师
(二)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30%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0%相加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十、专业志愿调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馈报考专业志愿信息,学校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并最终决定学生录取专业。一般不允许跨类别(例如文科、理科之间或者汉授、蒙授之间)选择专业。学校按照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录取到我校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调配。
十一、监督办法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队招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高考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专项测试成绩由测试教师、记分员及考生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二)合格名单均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由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确认。
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生入学复查。学校组织专家组开展新生入学体育专项复测和复核,对于专项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等情况,严肃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二)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学习、训练并达到规定标准,必须参加校内外有关比赛并为学校争得荣誉。
(三)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学校将按新政策执行。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4992775,4992205,1566122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