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03:51作者:才子老师
祝贺你考入赤峰学院!在此,赤峰学院全体师生向你表示热烈欢迎!未来的四年你将在这里学习,请你仔细阅读学校相关规定:赤峰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1.报到安排:
请于8月20日、21日全天到学校报到。报到当日,学校在火车站(早5点至晚10点半)和汽车站(早8点至晚6点)设有接站车,也可自行在火车站北走乘坐2路公交车(终点站—赤峰学院,票价1元)或在汽车站乘坐39路公交车(终点站—赤峰学院,票价1元)直达我校。
2.所需材料:
请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新生报到处报到。新生报到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身份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户口迁移:
入学后,区内考生需提交户籍证明(持通知书及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区外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由决定是否提交户口迁移证(持通知书及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内蒙古赤峰市赤峰学院)。
4.行李用品和军训迷彩服:
新生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学院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教育部【2012】349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2016】48号文件要求,经公开招标,已备有行李用品,每套460.00元(其中包括:棕丝床垫、棉被、棉褥、被罩两件、床单两件、枕芯、枕套、枕巾两件。共11件套),可供学生购买。为便于管理,学生自带行李用品,须填写《学生自带床上用品登记备案表》,按中纤局质量标准并经赤峰市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后带入公寓内。军训迷彩服每套120.00元(其中包括:帖子、衣服、腰带、鞋子,共4件套),可供学生购买。
5.报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