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07:52作者:李一老师
南通一中201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考改革,推进我校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和课程基地建设,根据《2016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2016年南通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特制订我校2016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招生项目和人数由市教育局审核后列入我校招生计划,体、艺特长生和课程基地班招生人数均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5%。
(一)体育类(共12人)
项目招生人数具体要求
田径6人男、女不限。项目为市直中学运动会A组项目(不含接力)。
排球(男)6人除自由人、二传外身高不低于180cm。自由人、二传不超过1人。
(二)艺术类(共8人)
民族器乐二胡、扬琴、古筝、琵琶、笛子、唢呐、笙等,大提琴也可报名。
共5人
声乐3人
(三)课程基地类(共30人)
物理课程基地班30人。
二、招生对象
南通市区2015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体育类
1.确有体育特长,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评价中第①②项合格,第④项为A级。
2.(1)获得田径、排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2012年9月1日---2016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田径、排球比赛,获得省级个人或团体前六名(团体为主力队员);或获得大市级个人或团体前三名(团体为主力队员);或获得县(市、区)级个人或团体第一名(团体为主力队员)的考生。(注:田径不包含阳光体育运动会如市直中学运动会B组成绩。)
(2)排球专业中,符合其他条件,不符合上述(1)中所列的条件,但排球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确实很好的考生也可报名。
3.排球类身高方面还要符合上述要求。排球专业若报考“自由人”或“二传”在报名时必须注明,否则视为一般位置考生。
(二)艺术类
1.确有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中第①②项合格,第⑤项为A级。
2.在初中阶段(2012年9月1日---2016年5月31日)参加由教育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中小学艺术竞赛,获国家及省级个人三等奖以上、市级个人二等奖以上、县(市、区)级个人一等奖以上;或获国家及省级团体三等奖以上、市级团体二等奖以上、县(市、区)级团体一等奖以上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