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26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江苏南京中考加分审核手续需出示的证件及材料
一、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
1.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非现役)的子女
①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残疾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②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优抚科证明;
③户口簿(原件);
④《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2. 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现役)的子女
①军人证件和残疾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②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章);
③现役军人单位证明(原件,需写明现役军人的基本情况、残疾情况及与照顾对象的关系);
④户口簿(原件);
⑤《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加分考生须具备以上相关材料,如不齐全将不予办理。
二、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应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
1.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
①警官证和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警察单位(市局以上机关)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写明警察的基本情况及与照顾对象的关系,有领养关系须出具公证材料);
③《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2.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
①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警官证(原件,复印件);
②警察单位(市局以上机关)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写明警察的基本情况及与照顾对象的关系,有领养关系须出具公证材料);
③《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三、台籍青年应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
①台胞证或户口簿(持户口簿的考生,需先到市台联盖章确认);
②《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四、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
1.归侨青年(出具以下材料之一)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份),户口登记中需载明国外出生地;
②国外出生证(验证原件,翻译公证原件存档,复印件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