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08:53作者:李天扬老师
答: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南京市继续升学,报名、考试、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相同。
18.问:哪些考生可以申请照顾加分?如何办理审核手续?
答: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的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申请加分照顾的考生于
19.问:考生和家长如何获得中招政策和招生学校信息?
答:市教育局和市招生办将通过多种渠道让考生、家长和老师了解中招政策和相关招生学校的信息。例如:南京教育信息网和南京招生信息网,招生学校网站,《中考指南》,电视台、报社组织的学校办学特色和招生政策的系列宣传报道等。还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