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34作者:李一老师
从今冬起,新兵征集取消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规定。今年,藏区“9+3”学生选征统一纳入全省冬季征兵进行,各“9+3”学校所在地不再组织体检,由生源地兵役机关提前统一组织入围学生在州内体检并组织政审。我省将从11月1日开始征集新兵,12月10日开始起运,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据了解,今冬男兵征集要求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学历上,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今冬女兵仍然实行普遍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另据了解,四川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决定对我省今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补助标准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服役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各地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财力状况,还可适当调整提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