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33作者:王华老师
二是义务兵退役发放“三金”。义务兵优待金:自起,按照城乡一体原则,各旗县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发放。每年4月1日前,旗县区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核定优待金数额,8月1日前,由民政部门发放到每名义务兵家庭。义身兵退役补助金:自起,按照城乡一体原则,自主就业的义务兵按实际服役年限计发,年标准不低于其退役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民政部门在收到退役士兵档案1个月内,将退役补助金—次性发放给退役士兵本人。义务兵退役金:由部队根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年限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参照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并适时调整。
三是加大企业和驻市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力度。市属企业应积极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用人后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续签合同时,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铁路、电力、电信、工商和税务等驻市单位,鼓励优先安置本系统内职工子女退役士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对退役士兵进行优先安置。
四是参加报名入伍的大学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登记审核通过后持“网上报名登记表”到学校武装部或生源地武装部报名。
二、直招士官
今年的直招士官工作已经开始,全军和武警部队将在我市高校毕业生中招收各类士官。涉及畜牧兽医、电力技术、机电设备、土建施工、通信、汽车、化工技术、运动训练、广播影视、计算机、临床医学、护理、语言文化、公路运输、电子信息等15个专业。请广大有志建功军营的普通高校男性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1、基本条件:普通高校男性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今年7月31日);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2、岗位分配: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岗前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与所从事专业技能相关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3、级别确定:直招士官入伍后,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