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2:20作者:才子老师
实验操作考试
为了深化中小学实验教学“三开”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5〕66号)精神,就今年我市的初中实验操作升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补充规定如下:
1.高考状元多少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中三年级进行,初中二年级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初三年级的物理、化学和初二年级的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同时进行。2016年凡参加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2.考试等级:实验操作考试总分(其中物理40分、化学35分、生物25分)以等级呈现,等级折算标准为:A等≥90分;B等≥75-89分;C等≥60-74分;D等为59分及以下。
3.考试时间:实验操作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7—5月22日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定,并于4月30日前报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市技装所)。
4.考试命题:按照省教育厅技装处制订的考试试题范围,由市技装所统一命题、印发考试试题、印制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各区县和学校。
5.成绩上报:考试完毕后,要将学生考试成绩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均按考生文化考试的报名号排序,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由各区县组织人员进行录入,按规定要求进行等级转换后,换刻成fox数据库光盘(含中考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物理、化学分数、合计总分及等级),于5月30日前将光盘报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市技装所),待审查合格后交市教育局普高科进行成绩合成,并报省教育厅技装处备案,生物实验考试成绩由各区县组织人员进行录入后留存,待2016年使用。
6.考点设置: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集中设置考场(点),考场(点)设置原则上为1所中学为1个考场(点),各考场(点)学校按照物理、化学、生物考试试题提前准备与考试题对应的各科分组实验,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要齐全、充足、完好。
7.监考:全市统一实行一监三制和主监考制,即:一个教师对应监考三名学生,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考生,监考教师扣分,必须在考生卷面上注明扣分点,当场记分,由考生签字确认后,再由主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校实考成绩进行当场汇总,并对该学校考生成绩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