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4 11:55作者:三水老师
第二天早晨,我独自一人用网兜把刺猬拎到菜场门口,很难为情地站到当初老爷爷卖刺猬的地方。早晨买菜的人很多,很快我的面前就围上了六七个人,这下我更紧张了,低着头不敢看人。听他们议论说,有的餐馆一份刺猬肉卖到七八十元。一位叔叔大声问道:“十元钱卖不卖?”我感到晕乎乎的,不由自主地点了一下头。那位叔叔把票子往我手上一塞,提起网兜就走。我就这样简单地把刺猬给卖了。
下午,当我还沉浸在一买一卖轻松地赚了六元钱的喜悦之中时,爸爸出差回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把整个事情的经过详细地向他讲述了一遍。满以为他会夸奖我一番,哪晓得却招来一顿批评。爸爸说:“你如果真的喜欢刺猬,就不应该把它卖掉,而应该将它放回大自然,那儿才是它的家。”
听了爸爸的批评,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我想把刺猬再买回来,哪怕出双倍的价钱也在所不惜,可是茫茫人海我又到哪里去寻找那位买走刺猬的叔叔呢?我唯有在心中默默地为刺猬祈祷。
这件事到现在已过去一年多了,却一直不能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每每想起,就会感到深深的自责和愧疚,同时也更深刻地理解到爱护动物首先要尊重动物的道理。
本文是一篇叙事明理之作,文章以自然亲切的语言,用一只刺猬的故事让作者明白了爱护动物首先要尊重动物的道理。文章来源于生活,因此语言虽然不怎样优美,但却真实有趣,写得入情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