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8:20作者:李一老师
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简章,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校。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我校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类别等级及政策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类别分为精英计划和卓越计划,其中精英计划合格等级分为A级、B级,卓越计划合格等级为C级,详细政策如下:
1、A级: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即予以录取;
2、B级: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即予以录取;
3、C级: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即予以录取。
注: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名条件
凡具备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相关证书者均可报名:
1、A级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2、B级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含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和在各省级赛区奥林匹克竞赛(含数学、物理、化学)获得一等奖者;(2)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C级条件:(1)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省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2)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须第一发明人)。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1、仅限理科考生报考,生源地不限。
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详细招生专业见附表。
四、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2016年3月1日-31日期间,考生须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填写、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报名系统相关要求在线提交其他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向我校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材料要求:考生须提供《申请表》(需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获奖或专利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均须加盖中学公章;其它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和个人自述材料(本人手写并签名)。所有申请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A4纸大小,证书复印件排序需与申请表所列一致),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
请勿在邮寄的报名材料中夹带与本简章中规定报名条件无关的任何资料。
(2)邮寄要求。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于2016年4月3日前寄到(以收到时间为准)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申请材料的接收情况。
(3)特别提示:考生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网上最终提交的电子信息与送交我校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考生获奖情况以《申请表》中实际填写内容为准,且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无获奖证书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如考生为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还须另外提供具有签字和盖章的推荐材料原件(专家个人推荐不须盖章),推荐人(单位)要对推荐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考生填写推荐人(单位)相关信息,报名系统会自动给推荐人(单位)邮箱发信,推荐人(单位)点击邮件中的链接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推荐材料原件必须由推荐单位或个人直接邮寄给我校。
3、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初审。
4、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2016年4月30日起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五、现场报到
1、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6月9日-11日期间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反馈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我校将根据反馈情况组织考务,未按期反馈的考生视为放弃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已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到,完成本人现场确认、信息采集、面试抽签等程序,并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到所需材料: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予报到及测试)、获奖证书原件。
现场报到时间:2016年6月13日8:30-17:30。报到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南门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六、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15日,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2、测试形式:申请A级和B级的考生只需参加面试;申请C级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3、测试内容:(1)笔试:涵盖数学和物理等方面知识,注重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计算能力、探究能力等;满分200分;时间为3小时。(2)面试:注重考察学生公民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七、资格认定及专业分配
1、我校按照自主招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其中A级和B级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C级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
2、资格认定:依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测试成绩确定相应合格等级,其中B级面试排名前10%者可享受A级政策。
3、我校将根据考生自主招生报名时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和各专业计划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
(1)获得A级和B级资格的考生,直接满足考生自主招生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C级资格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将通过专业调剂确定其入选专业,除软件工程(含网络工程)和软件工程(日语强化)专业外,涉及其它专业调剂时将不征求考生意见。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于2016年6月22日起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
八、录取原则及办法
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4、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A,必测4C。
5、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6年高考录取使用。
九、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并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校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址:http://recruit.dlut.edu.cn
十一、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与各省级招办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仅适用于卓越计划)